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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怀疑论者马万利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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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喜欢怀疑哲学家们的任何论断。我发现,对于他们的结论,我更习惯于质疑,而不是赞同。他们似乎无一例外地会犯同一种错误:他们过于宽泛地运用原理,根本不考虑事物的多样性,不懂得多样性乃是大自然全部进程的丰富结果。哲学家自鸣得意地提出一个原理——或许它的确能解释很多自然现象,然后就将它无限扩大,去解释一切事物,将每一种现象都归于它,哪怕其推论往往最牵强、最荒谬。由于我们思维的肤浅和狭隘,我们不可能认识大自然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但我们却想象大自然的进程与我们的思考有着同样的局限。

对哲学家们的这一缺陷,特别是他们关于人生、关于幸福之道的推论,再怎么质疑也不过分。他们之所以误入歧途,不仅由于他们理解力的局限,还由于他们情感的褊狭。每个人的情感中都有一种情感是支配性的,其他各种欲望与性情都从属于它;除偶尔例外,这种支配性的情感支配他的一生。他们想不通,为什么有些东西自己觉得索然无味,却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它的魅力自己完全无法察觉。在他们看来,自己所追求的事物最有意义,自己所钟情的事物最有价值,自己所走的路才是唯一一条通向幸福之路。

但是,这些人的推论是偏颇的,只要他们愿意稍加思索,就会发现有很多显而易见的事实与观点,足以使自己醒悟,去拓宽自己的原理和法则。他们难道没有发现,人的性情多种多样,人的追求五花八门,每个人似乎都对自己的一生心满意足,视被强迫过邻人的日子为最大的不幸?他们难道没有切身体会到,由于性情的改变,有时使自己快乐的事物,有时却使自己不快;而且,自己再怎么努力也记不起来,从前是什么样的趣味与爱好,使那些事物让自己着迷,今天却让自己感到无趣甚至厌恶?除了性情不同外,每个人还会根据自己的经历判定,到底是应该选择城市生活还是乡村生活,到底是应该过有所作为的生活还是追求快乐的生活,到底是应该出世还是入世。他们都懂得,各种生活都有其可取之处,多样化的、搭配合理的生活才是一切称心如意的生活的主要源泉。这样一来,生活模式的取舍,还有什么意义呢?

但是,这些难道真的都是随心所欲的偶然结果吗?一个人在决定自己的人生时,难道只需听任自己的喜好与性情,完全不需运用自己的理性去思考哪条路是最可取的,哪条路最有把握通向幸福?由此,一个人的行为与他人的行为难道真的没有差别吗?

我的回答是,差别大了!如果一个人遵从自己的性情去选择某种人生,而另一个人在他的影响下,也听从那种性情去选择那样的人生,追求同样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前者成功的可能性要比后者大得多。财富是你最主要的目标吗?如果是,那你就该不断提升你的职业技能,勤奋敬业,不断扩大你的朋友和熟人圈子,减少享乐与消费,决不可慷慨大方,时刻注意通过节俭多聚多敛。你渴望受人尊重吗?那你就应该既避免傲慢自大,也不能惯于曲意逢迎——你的傲慢会激起他人的傲慢,你刻意的卑躬屈膝会引起他人的鄙视。

你会说,这些为人处世的格言,每个父母都会教给自己的孩子,每个有思想的人在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时都会遵循。那我问你,你还想要什么?你向哲学家请教,是把他们当作油嘴滑舌之人吗?你是想在通常的审慎和判断力之外,还获得一点魔法或者巫术吗?你可能会说,是的,我们找哲学家就是为了咛听教诲。我们想知道如何选择目标,而不是如何实现目标。我们想知道,我们应该满足什么欲望,顺应什么激情,沉迷什么趣味。至于其他的问题,我们相信常识,相信这个世界的一般处世格言,用它们指导自己的行为。

那么,我很抱歉,我不该自命为哲学家。因为你们的问题让我感到很为难,并且感到任何回答都是危险的:我若回答得过于严肃认真,就会被人看作是老学究;我若回答得轻松随意,又会被说成是在宣扬邪恶和不道德。然而,为了满足你们的愿望,我还是打算对这一问题略抒己见,我只希望你们能和我一样,不要太在意。也就是说,我的回答既不值得你嘲笑,也不值得你动怒。

如果说我们从哲学中能学到什么可以值得信赖的原理,我认为唯一确定无疑的是,事物本身谈不上什么高贵与卑贱、可爱与可憎、美与丑,所有这些特性都不过源于人的喜恶性情的特殊构造与搭配。一种动物所喜爱的食物可能是另一种动物感到恶心的东西;让一个人感到高兴的事物,可能让另一个人感到不快。人的所有肉体感官,都有这样的差异。但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还会发现,人的思想也是如此,思想与肉体相依存,感官与欲念相表里。

若要一位热恋中的人告诉你他恋人的特点,我会告诉你,他找不到词语来描述她的魅力,并且会一本正经地问你,你是否见过女神或者天使?如果你说从没见过,那么他就会说,你不可能体会到他心上人的那堪比仙子的美是什么样子:她的身材如此匀称,面容如此姣好,气度如此迷人,性情如此可爱,举止如此轻盈。但是,从他的这段话里,你除了知道这个家伙在热恋外,其他什么也不能感觉到。你只知道,异性相吸是大自然加在一切动物身上的普遍法则,现在这个法则使这个家伙被某个特定对象的某些品质所吸引,并从中体会到快乐。同样是神造之物,不仅在不同的动物眼里,而且在不同的人眼里,都只不过是平凡之物,他们根本就无动于衷。

大自然赋予一切动物对自己后代的偏爱。无助的婴儿一睁开眼,立即唤起双亲深深的疼爱。尽管在别人看来他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生灵,但在双亲的眼里,他胜过世上一切最完美无缺的事物。这种感情发自于人性最原始的内涵与构造,能为最无意义的事物赋予价值。

再进一步推论,即便人的思想独立地发挥作用,形成褒贬喜恶的感觉,认为某个事物丑陋可憎,某个事物美好可爱,我敢说,即便如此,那些品质也不是事物本身的品质,而完全属于人的思想的褒贬喜恶的感觉。我承认,对于一个不爱深思的人来说,讲清楚这个道理是比较难的。因为事物的属性在不同人的思想中,要比在不同人的肉体感觉中,更趋一致。相比人体的外在部分,人在内心能形成关于事物本性的更逼真的观念。在精神趣味方面,批评家有原则可循,他们的推理与辩驳要比美食家和香水品赏家更可靠。然而,我要说,人与人之间的这种一致性,并不妨碍人们对美与价值的感知的多样性,而且,教育、习俗、偏好、成见以及性情,都会不断改变我们这方面的趣味。对于一个不习惯意大利音乐,天生就没长一双欣赏其复杂性的耳朵的人,你永远无法改变他对苏格兰音乐的偏爱。除了自己的趣味外,你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的合理性;至于那些反对你的人,他们的特殊趣味似乎总是只能让你更加相信相反的结论。如果双方都冷静一点,就都会承认,对方可能也是对的;在很多能证明趣味的多样性的事例面前,你们双方不仅会承认美与价值都具有相对性,而且会认为它们存在于人的愉悦感之中——这种愉悦感乃是特定的对象在特定的心灵中结合心灵的特定组织与构造而生成的。

人的感觉具有多样性,而且这种多样性是可被认识到的。或许,大自然意在以此让我们感知她的权威,让我们明白,她只需改变人的内在肌理,而无需改变外在对象,就能够为人的情感与欲望带来多么惊人的变化。这个道理,似乎人人都明白;但惯于思考的人正是从主体的属性上,得出更令人信服的、至少更具普遍性的结论。

在推理过程中,人的大脑只不过是在造访那些对象,就像它们活生生地立在那里,人的大脑既不对它们有所增添,也不对它们有所删减。如果我思考托勒密或者哥白尼体系①,我只是在根据自己的探寻,努力弄清楚行星的真实位置;换句话说,我只是在自己的观念中确定行星之间的关系,并且努力使这种关系与行星在天空里的真实关系相一致。由此看来,在这种思维活动中,似乎总有一个正确的——尽管通常不为人知的——关于事物属性的标准。结论的对与错不会根据人的理解力的不同而改变。尽管所有的人都认为太阳在动而地球不动,太阳也不会是因为这些推论挪动哪怕一寸,这类推论永远是虚假而且错误的。

①托勒密(Ptolemy,公元前2世纪)提出地球是星系的中心,并且不动;而尼古拉斯·哥白尼(NicholasCopernicus,—)提出“日心说”,认为地球每天围绕自己的轴转动,每年围绕太阳转动。

但是,判断事物的美与丑、可爱与可憎的品质,与判断真理与谬误是不同的。在前一种情况下,人的大脑里不仅包含对对象的考察——就像它们站在那里不动一样;人的大脑还在考察之余,体会到一种好恶褒贬的情感,这种情感将美与丑、可爱与可憎的判断附加在对象身上。现在,很明显,这种情感必须依靠大脑的特定肌理与构造,它使得这种特定的形式按照特定的方式运作,在大脑与其对象之间产生共鸣与一致。改变人的大脑或外部感官的构造,情感也就变了,尽管形式没变。情感与对象不同,情感源于对象之于人的思维器官的作用,人的思维器官变了,结果必然会变。同样的对象被置于完全不同的大脑面前,不可能产生同样的情感。

不需要懂得多少哲学,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得出结论,情感与对象在哪些地方明显不同。有谁不懂得,权力、荣耀、复仇,这些并不是人们想要的东西,它们的全部价值来自于人的激情的结构,是人的激情结构激发了人们对这些具体目标的追求?但是,就美而言,不论是自然美还是道德上的美,人们一般认为情况有所不同。人们认为,那令人愉快的品质就藏在对象身上,而不是在人的情感里;而这只是因为,人的情感还不够强烈有力,还不能以某种明显的方式,有别于人对于对象的认知。

但是,略加思考就能将情感与认知区别开来。一个人可能十分了解哥白尼体系的全部圆形与椭圆形,以及托勒密体系的全部不规则的螺旋形,但却不觉得前者比后者美得多。欧几里得充分解释了圆的每种性质,但没有在任何著作里提到圆的美。原因很明显,美并不是圆的性质。圆的美并不在于圆周的任何一点都与圆心距离相等。它只是这种图形对心灵造成的印象,心灵的特殊肌理或构造使这种图形容易产生这种感受。不论是在圆上寻找这种美,还是通过某种数学推理,或者通过你的感官,在那一图形的全部属性里探寻这种美,都是徒劳。

数学家在阅读维吉尔的作品时,除了对照地图验证埃涅阿斯(Eneas)的航行路线外,不会体会到其他快乐。他可能完全理解那位非凡作家所使用的每一个拉丁词的意思,对其叙述的一切也都清楚明了。他甚至可能比那些没有如此精确研究过这部诗作所涉及的地理学的人更理解这部作品。因此,他洞悉诗中的一切,但是对其中的美却浑然不觉。因为严格说来,美不在于诗作之中,而在于读者的情感或者趣味之中。一个人即便对天使也能做很好的科学理解,倘若没有这种优雅的趣味,能自己感受到这种情感,对这种美将仍一无所知。①

①要不是怕让人觉得哲学味太足,我会提醒读者注意以下著名的、据说今天已得到完全证明的学说:“味道、颜色以及其他一切可感知的品质,都不在于物体本身,而仅在于人的感知。”这句话同样适合美与丑、善与恶。然而,这个学说既不否认前者的真实性,也不否认后者的真实性,不论是批评家还是道德学家,都无须对此感到不快。人们认为颜色只存在于眼睛之中,难道就可以无视或贬低染匠或者画家的作用吗?人的感觉与感情如此千差万别,能使所有的这些品质成为艺术与论理的对象,对生活与行为方式产生巨大的影响。毫无疑问,自然学说中的上述发现没有改变人的行为与品行,那为什么道德哲学中的类似发现就非得如此呢?——原注

那么,由此得出结论,我们判断一个人快乐与否,并不是根据那个人人都追求的目标的价值,而仅仅根据他追求那一目标时所带有的情感,以及他在追求过程中所获得的成功。目标本身绝对谈不上价值。目标的价值仅仅来自于人的情感。如果那种情感强烈、稳定,而且获得成功,这个人就感到幸福。没有理由怀疑,一个小姑娘穿着新裙子去参加学校的舞会,一个演说家用他的口才征服了无数听众的情感,改变了他们的决定,这两人所感受的快乐是一样的。

因此,就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在生活方面的幸福而言,全部的差别在于情感,或者快乐感受上。这种差异巨大时,就产生了幸福与不幸这两个极端。

要想获得幸福,人的情感既不能过于猛烈,也不能过于分散。在前一种情况下,人的思想永远处于躁动不安之中;在后一种情况下,人的思想会陷入令人难受的慵懒和懈怠。

要想获得幸福,人的情感应该是温和、友善的,而不应该是粗野、猛烈的。后一种情感给人的感觉不如前一种情感给人的感觉舒适。谁会说敌视与仇恨、嫉妒与报复与友谊、仁爱、和蔼以及感恩是一样的呢?

要想获得幸福,情感必须是欢快愉悦的,而不应该是低沉抑郁的。容易看到希望、感到快乐的人是真正的富人,容易感到恐惧与悲伤的人是真正的穷人。

在享受某一对象的过程中,人的某些情感与性情会不如人的其他情感与性情那么稳定、持久,其产生的快乐与满足也没那么长久。比如说,哲学家的献身与诗人的狂热,都属于高尚精神、大量的闲暇、良好的天赋、勤学好问的习惯等的一时产物。即便具备所有这些外部条件,抽象的、不可见的对象,比如自然宗教才为我们提供的那些对象,也都既不可能长时间地激发人的心灵,也不可能片刻融入人的生活。要使感情变得持久,我们必须找到某种方法,去影响人的感官或者想象力,必须接受某种关于神的历史的以及哲学的论述。

尽管人的性情千差万别,总体上我们还是可以放心大胆地说,快乐的生活不可能靠自身维持长久,而是很容易就让人感到餍足或厌恶。最能持久的娱乐活动可以说都渗入了参与者的专注与小心,比如说赌博与打猎。一般说来,事务与行动填补了人一生所有的大块空闲。

但是,当人有心情享受时,往往又找不到享受的对象。就这一点而言,人的那些追求外部对象的情感,不如我们本身就有的情感更能使人感到幸福;这是因为,我们既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接近那些对象,也不能保证能拥有它们。就幸福感而言,求知优于求财。

有些人拥有强大的思想力量。他们即使在追求外在对象时,也不会受到失望情绪的影响,而是用最愉快的心情,重新开始,勤奋努力。没有什么能比这种思想调整更能使人获得幸福。

根据以上对人生的简短而不完全的勾画,最能使人幸福的心灵是有道德的心灵。换句话说,有道德的心灵能引导人的行动和劳作;使我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真情;能坚强我们的意志,去面对命运的打击;能使我们的情绪保持适度;能使我们从自己的思想中体会到快乐;能使我们乐于走进社会、与人交流,而不是沉迷于感官享乐。同时,即便最疏忽大意的人,在推理时也应该明白,人的各种性情不是同样都能使人幸福,人的一种情感或习性可能令人极为满意,而另一种情感或者习性却可能令人极为厌恶。实际上,生活状况的一切差别都取决于人的思想;没有哪种境遇本身会比另外的境遇更好或更坏。好与坏,不管是自然上的还是道德上的,都完全是相对于人的感觉或情感而言的。如果人能改变自己的感受,就不会有不幸的人。人应该像普罗特斯①那样,通过不断改变自己的体型和样子,规避各种打击。

①根据希腊神话,海神普罗特斯(Proteus)能够改变自己的体型,并能够预知未来。如果被抓住不放,他就会现出原形,并回答提问。

但是,大自然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我们的这些能力。我们不能选择自己心灵的肌理与结构,就像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肉体一样。一般人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这方面的些许改变就能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一条小溪在陆地上盲目追随它所流经的各种起伏波折;同样,人的无知与愚昧也是由于他们的自然禀性造成的。所有这些,都全然被排挤到一切哲学思考以及所谓“心灵的良药”之外——人们对这二者的效果过于夸大了。但是,即便对于智慧的、有思想的人,天性的影响也是巨大的;人并不总是有能力通过自己的全部技艺与勤勉去矫正自己的性情,塑造出自己心仪的那种高尚品格。

在思考人的行为过程时,不管什么人,只要不心存偏见,都会发现,人几乎无一例外地受肌体结构与性情的引导;就塑造我们的趣味与情操而言,大道理其实影响甚微。一个人如果有很强的荣誉感与道德感,又有着适度的激情,他就自然愿意依道德法则去行动,即便偶有偏离,也很容易、很快就回到正轨。另一方面,一个人如果天生就一副怪异的心理结构,性情冷漠而不善感,对仁爱与品德无动于衷,对同伴没有同情心,不需要赞誉和掌声,这样的人注定不可救药,连哲学也无计可施。他只能从那些低级的、感官的对象上,或者通过放任自己的邪恶性情,才能体会到满足。他不思悔改,不愿意控制自己邪恶性情。他甚至对好的品格不具备感知力与趣味,不懂得见贤思齐。就我而言,我不知道对这种人该说什么,或者用什么观点打动他。如果我告诉他,内心的满足来自于值得赞许的、仁爱的行为,来自于无私的爱与友谊所带来的优雅愉悦,来自于好名声与品行端正所带来的持久快乐,他会说,这些快乐都或许只针对那些看重这些的人而言,就他而言,他发现自己属于禀性与性情完全不同的人。那我就只能说,我的哲学对此无计可施;我除了悲叹这个人的不幸境况外,别无他法。但我要问,对此,难道其他的哲学就有办法,或者就有可能通过某种制度,使所有的人都品德高尚,不论其天生的心灵结构如何怪异?我的经验告诉我,事实恰恰相反。我敢断言,或许,哲学的益处,主要是通过间接方式,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实现的,而不是立竿见影的。

可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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