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滑动阅览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控力度,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大队通过现场执法和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6月24日,交警大队当湖中队根据指挥中心监控视频查获一辆编号为:平湖的电动三轮车,该车从去年11月份至今有14次交通违法记录,民警从视频中发现14次违法行为均为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和不按车道行驶。
经查,“平湖”电动三轮车的车主为丁*华,由于登记的手机号码已经停用,无法联系本人,当湖中队出动警力到当事人的暂住地找到本人,带至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交警提醒:交警大队将会不定时、不定点,持续进行此类查处行动,严查电动车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蜀黍在此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树立安全意识。
来源:平湖交警声明
本公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不同意使用的文章和视频,请原作者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以防侵权!或者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联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